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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涌保護裝置:配電箱中浪涌保護裝置的選擇原則有哪些?
配電網沖擊電流保護裝置的選用原則:
1.電涌保護器的電壓保護等級Up應該經常小于受保護的設備對Uchoc的沖擊電壓,并且運行的電壓Usmax高于根據接地類型的電網。
2.SPD管和受保護設備兩端的導線應盡可能短,長度不能超過0.5米;
3.若輸入端SPD的電壓值加上兩端引線的電壓值,再加上反射波效應,使之與被保護設備所承受的電壓值相比較,電壓值太高,需在設備上附加一個二級SPD,標稱放電電流In不宜小于8/20μs3kA;若輸入端SPD距受保護設備不大于10m,那么這種SPD的放電電流In應該小于8/20μs3kA;如果設備的進線端SPD距離被保護設備不超過10m,因此,通常表現為電壓值小于設備的80%;
4.如認為**級SPD的放電電壓,以及其兩端引線被認為不能保護分配器中的設備,則在按照上述第3點要求安裝的SPD之間設置一個分配盤,并且說明放電電流In不能小于8/20μs5kA;電涌保護,雷電防護,壓敏電阻。
5.當電涌保護裝置安裝在線路上時,電壓開關型SPD與限壓型SPD之間的線路長度不得小于10m,在壓力型SPD之間的線路長度不得小于5m。例如:被保護裝置離配電中心比較近,在布線中可以特別多繞幾條線;
6.如果進線端的SPD與被保護設備的距離大于30米,則應在盡可能靠近被保護設備的地方再安裝另一SPD,流量達到8kA;
7.在確定浪涌保護裝置時,應考慮到SPD為抗瞬態過電壓(μs級).工頻過電壓(ms級)和工頻過電壓(ms級),其能量占瞬態過電壓能量的大多數情況,因此應考慮到決定較高工頻任務電壓的SPD;
8.電涌保護器的保護:每一級SPD應設有保護裝置,可設熔斷保護,其保護裝置的斷流能力大于裝置較大短路電流;
9.另外,在選用SPD時還應該考慮以下因素:響應速度快、壽命長、成本因素多、維護性好、通流能力大、抗潮氣等。